“天人合一”之争议(三)

   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6-07-25 浏览量:2538

     

     人灭天”、“无以故灭命”。这是要求放弃人为,随顺自然。如果完全放弃了人为,就达到“畸于人而侔于天”的境界,也称之为“与天为一”。但是这所谓“与天为一”不是天人相合,而是完全违背了人。所以荀子批评庄子“蔽于天而不知人”,这是完全正确的。

    荀子反对庄子“蔽于天而不知人”,也不同意孟子的知天,宣称“唯圣人为不求知天”,而强调“明于天人之分”。但是,苟子也承认天与人有一定联系,他把人的“好恶喜怒哀乐”称为“天情”,把“耳目鼻口”称为“天官”,把“心居中虚以治五官”称为“天君”。又说:“财非其类以养其亲,夫是之谓天养;顺其类者谓之福,逆其类者谓之祸,夫是之谓天政。”而圣人的作用是“清其天君,正其天官,备其天养,顺其天政,养其天情,以全其天功。”圣人虽然是“明于天人之分”,但也不是脱离天的。荀子提出“制天命而用之”的重要命题,强调人的能动作用,这是荀子的独特贡献。荀子虽然没有割断天与人的联系,但是所强调的是“天人之分”,他是中国哲学史上不讲天人合一的思想家。

    汉代董仲舒提出“人副天数”的观点,认为:“人有三百六十节,偶天之数也;形体骨肉,偶地之厚也;上有耳目聪明,日月之象也;体有空窍理脉,川谷之象也。……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,故小节三百六十六,副日数也;大节十二分,副月数也。内有五脏,副五行数也。外有四肢,副四对数也。乍视乍瞑,副昼夜也。乍刚乍柔,副冬夏也。乍哀乍乐,副阳阴也。……于其可数也副数,不可数者副类”。此其为说,牵强比附,内容粗浅而烦琐,理论价值不高。董仲舒又说:“天地之常,一阴一阳,阳者天之德也,阴者天之刑也。……天亦有喜怒之气、哀乐之心,与人相副。以类合之,天人一也”。把天的阴阳说成天的哀乐,也是附会之谈。又说:“事各顺于名,名各顺于天,天人之际合而为一,因而通理,动而相益,顺而相受”。以为名号出于天意。因此,“以类合之,天人一也”是董仲舒关于天人关系的结论,实则论证不足。董仲舒又提出“道之大原出于天”的命题,把君臣父子夫妇的伦理原则归属于天,为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提供天道的根据。董仲舒所谓天具有奇特的含义,一方面天是“百神之大君”,是有人格的神灵;另一方面天又是包括日月星辰的天体。因而他所谓“天人一也”的含义也是复杂而含糊的。董仲舒又讲天人感应。在董氏的系统中,天人感应与“天人一也”是密切联系的,因为他所谓天有“喜怒之气”、“哀乐之心”。但是在理论逻辑上,天人感应思想与天人合一观点并无必然的联系。

    王充猛烈攻击天人感应的思想,他断言“天本而人末”,“天至高大,人至卑下”,他是不承认所谓“天人一也”的。但是王充也肯定“天禀元气,人受元精”,又说:“上世之天,下世之天也,天不变易,气不改更;上世之民,下世之民也,俱禀元气”。这样,天和人都是“禀元气”的,还是有其统一性。

    唐代柳宗元强调“天人不相预”,刘禹锡提出“天人交相胜”,都属于不讲天人合一的思想家。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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